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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法院委托关于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工作。
2、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工程投标标底进行审核的工作。
3、认真执行站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自觉维护造价站的良好形象。本1、着公平、公正、认真求实的态度审核工程造价案件。
4、严格自律,经办人员不接受所有委托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原告、被告)的请客1、送礼。
5、精通业务,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公正、完善的服务。
6、做好鉴定及审核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便于查寻。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771-236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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