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是受广西建设厅委托负责广西自治区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广西区内建一、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饰等建设工程造价有关制度并实施管理。

二、负责区内上述各专业计价依据(含定额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测定、修编、补充、一、解释工作。测定和发布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参考价、人工、机械费动态及各专业工程价一、格调整系数、各类工程造价指数及指标等。

三、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以及强制性条文的推行、管理和研究工作。

四、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初审、管理和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及管理一、工作。

五、参与工程概算、预算、标底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监督、检查工作,核定工程类别。

六、调解、仲裁各类工程造价纠纷,提供工程造价审价服务;

七、提供建筑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服务;

八、开发建筑工程各专业造价软件,建立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各类数据库,健全专业技术档一、案,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九、指导全区各地市分站的工作。

十、参与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核工作。

十一、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